作为一家在线文档分享网络服务提供者,”搜文库“仅为网络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搜文库“仅对用户上载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搜文库“坚决反对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搜文库“会立即移除并停止继续传播任何盗版和非法转载以及其他侵权作品,为此我们制定了旨在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措施和步骤。具体见下:
如果您是某一作品的著作权人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且您认为”搜文库“上用户上传内容侵犯了您对该等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您务必书面通知本公司,您应对书面通知陈述之真实性负责。
除明显或众所周知的作品,如已经广泛传播的作品资料以外,提出侵权指控者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法人执照、营业执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二、著作权权属证明:对于涉嫌侵权作品拥有著作权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例如著作权登记证或者依法授权文件;
三、侵权情况证明,包括被控侵权信息的内容的名称及在本网站的对应的网络地址(为了及时处理,请您提供文档(资源)的网络地址);
四、我们的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地址;
只要符合上述条件,”搜文库“会在收到相关材料后依法采取包括移除在内的相应措施,并告知在本网站发布作品的人。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则暂不采取包括移除等的相应的措施。
向”搜文库“发布作品的人同意接受《”搜文库“》及就前款情况采取的相应措施。
”搜文库“对他人在本网站上实施的此类侵权行为不承担侵权法律责任,侵权的法律责任概由上传人承担。”搜文库“已经在相应的页面中标注了上传人的信息。在线文库在满足前款条件下采取移除等相应措施后不为此向原发布人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包括不承担因侵权指控不成立而给原发布人带来损害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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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声明不包括”搜文库“与其他签约合作伙伴的合作内容部分。
国家版权局发布的示范格式:
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示范格式)
网络服务提供者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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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 姓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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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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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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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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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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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姓名/名称* |
| 有效证件* (复印件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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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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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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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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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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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 网站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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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 |
| 备案号或 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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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地址*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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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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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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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内容网页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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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事实及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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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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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声明 | 通知人保证本通知内容的真实性,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
权利人(或其代理人) 签名(盖章)* |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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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版权局监制
《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填写说明
一、《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是国家版权局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指导性格式范本,仅向社会推荐使用。
二、通知中带“*”的栏目为必填事项。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指从事网络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或网络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作为本通知的接受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相关信息,如通信地址、邮编、域名、E-Mail、电话、传真等可以通过互联网检索获得。权利人可以通过“IP WHOIS数据库”网站或者其他提供IP地址查询服务的网站查询涉嫌侵权网站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相关信息。
四、“域名”,是信息网络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相对应,在信息网络上代表某个企业、机构或个人。域名的形式是以若干个英文字母和数字组成,由“.”分隔成几部分。 如:www.sina.com.cn等。
五、“权利人或代理人”,包含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人委托代理人发出通知的,代理人必须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出示权利人的委托书。代理人发出的每个不同的通知均需获得权利人的分别授权。
六、“有效证件”,包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相应的执照等。填写有效证件号码需同时注明证件类型,并将证件的复印件作为本通知的附件一并提供。
七、“电话”,必须填写固定电话号码,可同时填写移动电话号码。
八、“侵权网站”,是指权利人认为未经合法授权,在信息网络上传播其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犯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删除改变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网站。
九、“备案号或许可证号”,指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向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登记号码;或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向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信息服务的许可文件号码。备案号或许可证号一般会在网站首页底部显示,登陆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可查询验证其真实有效性,网址为:www.miibeian.gov.cn。
十、“IP地址”,指以数字形式显示信息网络上计算机终端的地址。按照TCP/IP协议(传输控制协议/Internet协议)规定,它是一串4组由圆点分割的数字组成的,其中每一组数字都在0-256之间,如:202.202.96.33就是一个主机服务器的IP地址。IP地址可以通过IP WHOIS数据库等IP地址查询服务的网站查询。
十一、“侵权内容”,指权利人认为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删除改变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十二、“侵权内容网页地址”,指权利人提出的侵权作品所在的具体网络地址。即:浏览器顶部地址框中显示的信息。该信息对应网络内容的位置。如“http://news.sina.com.cn/c/l/2007-01-21/
223712097641.shtml ”就是一个具体的网页地址。
十三、“侵权事实及证明材料”,侵权事实,指侵犯权利人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删除改变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客观情况。证明材料包括侵权的物证、书证及著作权人的权属证明等。权属证明包括著作权登记证书(号)、首次出版的出版物版权页、授权证明、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填写证明材料应以附件的形式提供证明性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十四、“通知要求”,指发出本通知的一方向接受通知一方提出的需要履行的具体事项。包括立即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等事项。
十五、“权利人或代理人签名(盖章)”,自然人签名或使用名章;法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签字。
十六、本《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的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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