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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用户手册-在线办理平台(20230406)V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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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手册 在线 办理 平台 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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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 一、登录入口(新) 2021年12月10日起,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整体迁移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公积金在线办理入口同步迁移至该网站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在线办理入口”。 具体路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点击“住房公积金服务”—“在线办理入口”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登录页。 二、专办员注册 (1)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登录页。 (2) 选择【专办员登录】按钮,在弹出页面中填报专办员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3) 点击【登录/注册】按钮,如为系统识别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为新用户,系统会直接进入注册对应界面。 (4) 在注册界面中输入:【固定电话】、【电子邮箱】、【设置密码】、【确认密码】、【手机号码】,点击【验证码】按钮,接收手机验证码信息并录入。 (5) 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弹出《公积金知识业务培训——住房公积金政策及解读》,请专办员认真阅读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6) 注册成功后,系统弹出成功提示和登录按钮。 注意事项: (1) 专办员需要先自行刷脸注册成为专办员,才能申请关联单位。如专办员为港澳台外籍人士以及刷脸不通过的大陆居民,则需要前往柜面办理此业务。 (2) 专办员在线注册采用刷脸认证方式,目前只支持支付宝刷脸,注册前需提前在手机端下载支付宝应用才能完成专办员注册。 (3) 已有关联单位的存量专办员,初次登录在线办理入口时需要重新注册,且新注册的证件号码需要与原专办员信息相符才能查询到所有关联单位。 (4) 专办员只能注册自己的专办员信息,若已注册过专办员,不可重复注册。 (5) 密码规则:数字+字符+大小写字母的组合,8位以上16以下。符号包括:`~!@#$%^&*+-=:;?_ (6) 专办员在6个月内无有效关联单位的,系统将自动注销专办员账号,若要再次成为专办员,须重新注册。 (7) 柜面办理的专办员注册状态不会主动激活,需要在首次登录的时候进入专办员园地进行培训。 三、 单位缴存登记 1、强制缴存单位缴存登记 (1)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登录页。 (2) 选择【专办员登录】,在关联单位弹框页面点击右下角的【单位尚未登记注册】,或者选择【单位登录】——电子印章、证书(ODC),在提示单位未开户的页面点击【缴存登记】,进入单位缴存登记页面。 (3) 填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息代码,系统将自动查询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登记信息及公积金缴存登记信息,未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可根据单位真实情况依次填报【工商注册信息】、【公积金信息】页面。 (4) 填报完成后,可预览《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对申请表及协议无异议的可点击提交。 (5) 专办员刷脸登录、单位电子印章、ODC证书登录提交成功的,系统将自动生成单位公积金号。专办员账密登录提交成功的为申报成功,可打印申请表及协议。 注意事项: (1) 专办员刷脸、单位电子印章、ODC证书登录的用户可在线办结,专办员账号密码登录的需申报后到柜面办结。 (2) 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过专办员登录的为手动录入,通过单位电子印章、ODC证书登录的为自动反显且不可修改。如对系统反显的工商登记信息存在异议的,需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变更。 (3) 专办员刷脸、单位电子印章、ODC证书登录的,【公积金信息】页面的【专办员信息】需填报已在新网厅注册的专办员信息,否则业务提示不成功。 (4) 通过专办员刷脸登录办理此业务的,专办员需要继续办理“专办员关联单位”业务才能选择该单位登录;通过电子印章、ODC证书登录办理此业务的,系统将自动关联填报的专办员,该专办员无需到柜面办理“专办员关联单位”业务。 (5) 单位存在有效公积金户的,不可重复申请注册,人力资源公司、大型企业等需设立多个公积金二级户的,需前往柜面办理。 专办员登录转缴存登记: 电子印章、ODC证书登录转缴存登记: ①账密登录情况下: 专办员须将预览页面拉至页面底部,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报流程,申报完成后须到柜面办结。 ②刷脸登录、电子印章登录、ODC证书登录情况下: 专办员须勾选页面底部“我已阅读协议内容,同意设立公积金缴存单位账户”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办理单位缴存登记全流程。 2、灵活缴存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新) (6)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登录页。 (7) 选择【专办员登录】,在关联单位弹框页面点击右下角的【单位尚未登记注册】,或者选择【单位登录】——电子印章、证书(ODC),在提示单位未开户的页面点击【缴存登记】,进入单位缴存登记页面。 (3)点击界面左侧“菜单”,弹出菜单栏:点击【菜单】—【灵活缴存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进入灵活缴存单位登记页面。 (8) 填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息代码,系统将自动查询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登记信息及公积金缴存登记信息,未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可根据单位真实情况依次填报【工商注册信息】、【公积金信息】页面。 (9) 填报完成后,可预览《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表(灵活缴存)》、《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灵活缴存)》、《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灵活缴存)》,对申请表及协议无异议的可点击提交。 (10) 专办员刷脸登录、单位电子印章、ODC证书登录提交成功的,系统将自动生成灵活缴存一、二级单位公积金号。专办员账密登录提交成功的为申报成功,可打印申请表及协议。 注意事项: (6) 专办员刷脸、单位电子印章、ODC证书登录的用户可在线办结,专办员账号密码登录的需申报后到柜面办结。 (7) 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过专办员登录的为手动录入,通过单位电子印章、ODC证书登录的为自动反显且不可修改。如对系统反显的工商登记信息存在异议的,需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变更。 (8) 专办员刷脸、单位电子印章、ODC证书登录的,【公积金信息】页面的【专办员信息】需填报已在新网厅注册的专办员信息,否则业务提示不成功。 (9) 通过专办员刷脸登录办理此业务的,专办员需要继续办理“专办员关联单位”业务才能选择该单位登录;通过电子印章、ODC证书登录办理此业务的,系统将自动关联填报的专办员,该专办员无需到柜面办理“专办员关联单位”业务。 (10) 单位存在有效公积金户的,不可重复申请注册。 专办员登录转缴存登记: 电子印章、ODC证书登录转缴存登记: ①账密登录情况下: 专办员须将预览页面拉至页面底部,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报流程,申报完成后须到柜面办结。 ②刷脸登录、电子印章登录、ODC证书登录情况下: 专办员须勾选页面底部“我已阅读协议内容,同意设立公积金缴存单位账户”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办理单位缴存登记全流程。 四、登录 1、单位登录 1.1电子印章登录(新) (1)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登录页。 (2)选择【单位登录】-电子印章登录,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电子印章二维码页面。 (3)单位电子印章管理人用手机扫描登录二维码,进入微信小程序“深圳电子印章”同意登录请求。 (4)电子印章校验通过的,反显关联单位,点击【进入首页】按钮进入首页。 注意事项: (1) 单位需事先通过微信小程序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电子印章且已存在单位公积金户,方可登录。没有设立单位公积金户的应当先行办理单位缴存登记业务(详见三 、1、)。 (2) 用印人可选择任意章进行签章登录。 (3) 电子印章登录不能办理预约业务,如需预约,可通过专办员登录方式或进入微信公众号办理。 (4) 同一电子印章可能存在多个同名二级公积金户,单位可选择对应的单位公积金号进入。 1.2证书登录 (1)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登录页。 (2)选择【单位登录】-证书登录,并插上证书U盘。 (3)系统读取U盘,自动识别单位名称,专办员输入证书的密码及验证码。 (4)系统校验密码及验证码是否正确。 (5)证书信息校验通过的,反显单位名称,登录进入业务办理首页。 注意事项: (1) 证书过期的将无法登录网上办事大厅。 (2) 证书登录不能办理预约业务,如需预约,可通过专办员登录方式或进入微信公众号办理。 (3) 提示无法读取证书的,可重新下载驱动并删除原有驱动,重启电脑后重试。 2、专办员登录 2.1刷脸登录 (1)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登录页。 (2) 选择【专办员登录】按钮,在弹出页面中输入专办员的【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及填写对应的【证件号码】。 (3) 点击【登录/注册】按钮,进入登录对应界面。 (4) 选择【刷脸登录】方式,用支付宝APP扫描登录二维码,刷脸认证。 (5) 验证通过后,系统提示【已查询到您已关联如下单位,请选择】。 (6) 专办员可下拉选择或手动模糊查询关联单位,点击【进入首页】按钮进入首页。 注意事项: (1) 如若无关联单位,系统提示“未查询到您的关联单位信息,请前往关联新单位”,可点击【关联单位】办理“专办员关联单位”业务。 (2) 如若要关联的单位尚未登记,可点击右下角的【单位尚未登记注册】办理“单位缴存登记”业务。 2.2密码登录 (1)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登录页。 (2) 选择【专办员登录】按钮,在弹出页面中输入专办员的【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及填写对应的【证件号码】。 (3) 点击【登录/注册】按钮,进入登录对应界面。 (4) 选择【密码登录】方式,输入【密码】及【验证码】,点击【进入首页】按钮。 (5) 验证通过后,系统提示【已查询到您已关联如下单位,请选择】。 (6) 专办员可下拉选择或手动模糊查询关联单位,点击【进入首页】按钮进入。 注意事项: (1) 一个专办员对应一个登录密码,若为多家单位的专办员,也只有一个登录密码。 (2) 如若无关联单位,系统提示“未查询到您的关联单位信息,请前往关联新单位”,可点击【关联单位】办理“专办员关联单位”业务。 (3) 如若要关联的单位尚未登记,可点击右下角的【单位尚未登记注册】办理“单位缴存登记”业务。 2.2.1密码找回 (1)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登录页。 (2) 点击【专办员登录】按钮,输入【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及输入对应的【证件号码】,点击【登录/注册】按钮。 (3) 选择【密码登录】方式,点击界面右下角的【忘记密码】。 (4) 系统提供【二维码找回密码】及【短信验证码找回密码】2种方式。 (5) 如专办员选择【二维码找回密码】,可通过支付宝APP扫描二维码刷脸认证流程进入【重置密码】页面。 (6) 如专办员选择【短信验证码找回密码】,则在【设置新密码】页面中点击【验证码】按钮,系统登记的手机号码接收并输入【验证码】、【设置密码】、【确认密码】,点击【设置完成】按钮。 (7) 系统提示“密码设置成功”,点击【返回密码登录】按钮进入登录页面登录。 注意事项: (1) 如无法通过刷脸,且手机号已变更无法接收验证码,需要到柜面变更手机号以后才能重置密码。 选择【二维码找回密码】 选择【短信找回密码】 3、政务网登录(新) 1.1政务网-专办员登录 (1)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登录页。 (2) 选择【政务网登录】-单位业务登录。 (3) 页面跳转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择【个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 (4) 系统反显已关联单位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截止绑定时间,专办员可选择对应的单位,点击【确认】按钮进入首页。 注意事项: (1) 单位业务与个人业务的登录地址不可混淆使用。 (2) 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身份信息需与系统中的专办员信息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关联单位。 (3) 政务网登录-专办员方式下,可办理业务权限与2.2专办员密码登录方式相同。 1.2政务网-数字证书登录 (1)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登录页。 (2) 选择【政务网登录】-单位业务登录。 (3) 页面跳转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点击登录下方的【数字证书】,插入U盘,输入密码。 (4) 证书信息校验通过的,点击【确认授权】按钮进入首页。 注意事项: (1) 单位业务与个人业务的登录地址不可混淆使用。 (2) 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单位信息需与系统中的单位信息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正常登录。 (3) 政务网登录-数字证书方式下,可办理业务权限与1.2证书登录方式相同。 五、 当前登录专办员管理 1、专办员信息查询 (1) 专办员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右上角专办员图标旁边的下拉列表按钮,选择【个人设置】项,进入专办员信息管理页面。 (2) 专办员信息包括当前登录专办员的详细信息、担任专办员所属单位信息两个模块。 (3) 通过办事大厅办理的关联单位记录点击关联足迹查询,通过申报至柜面办理的记录在关联足迹页面点击申报记录查询。 2、专办员信息变更 (1) 专办员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右上角专办员图标旁边的下拉列表按钮,选择【个人设置】项,进入专办员信息管理页面。 (2) 点击界面【当前登录专办员信息】右边的【变更】按钮,进入【专办员信息变更】页面。 (3) 在该页面输入需更新的专办员信息,点击【提交】按钮。 注意事项: (1) 专办员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姓名不可在线变更,需要申报后到柜面办结。 (2) 必须修改其中一项。 3、专办员密码修改 (1) 专办员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右上角专办员图标旁边的下拉列表按钮,选择【密码修改】项。 (2) 进入【密码修改】页面,输入【旧密码】、【新密码】、【再输一次】,点击【提交】按钮。 (3) 系统提示完成密码修改流程。 4、专办员关联单位(本人)(新) (1) 专办员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右上角专办员图标旁边的下拉列表按钮,选择【个人设置】项,进入专办员信息管理页面。 (2) 在【担任专办员所属单位信息】模块点击【新增】按钮,进入【专办员新增关联单位】页面。 (3) 输入新关联单位的【单位账号】,系统自动反显出对应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单位名称】,点击【提交】按钮。 注意事项: (1) 专办员任意登录方式选择电子印章流程的均可在线办结,未使用电子印章流程的需申报后到柜面办结。 5、专办员解除关联(本人) (1) 专办员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右上角专办员图标旁边的下拉列表按钮,选择【个人设置】项,进入专办员信息管理页面。 (2) 在【担任专办员所属单位信息】模块列表中,每一个关联单位记录的右侧均有一个【解绑】按钮。点击需解除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对应【解绑】按钮即可解除该专办员与该单位的关联关系。 注意事项: (1) 专办员刷脸和账号密码登录均可在线办结此业务。 (2) 解绑后如不再担任任何一个单位专办员角色时,系统会提示“您已未绑定任何单位专办员,系统6个月后将自动为您注销单位专办员角色”。 六、 单位管理 1、 单位信息查询 1.1 单位基本信息查询 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左侧“菜单”,弹出菜单栏:点击【菜单】—【单位管理】—【单位信息查询】,进入单位信息查询页面。单位信息包括账户托收信息、核准类信息、备案类信息三部分。 注意事项: (1) 在该单位未签订托收协议的情况下,单位信息查询页面的账户托收信息不显示内容。 (2) 单位的核准类信息为联网市监管局工商登记信息反显,不可办理变更。若有信息反显不正确,需携带资料预约到柜面办理。 (3) 单位已在市监管局办理工商信息变更手续的,中心联网信息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延时。 1.2 单位托收信息变更 (1) 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左侧“菜单”,弹出菜单栏:点击【菜单】—【单位管理】—【单位信息查询】,进入单位信息查询页面。 (2) 点击单位信息查询页面的账户托收信息部分右上角的【变更】(未签订的则显示【签订托收协议】)按钮,进入【托收信息变更】页面。 (3) 根据单位情况填报托收信息,点击“确定”按钮。 注意事项: (1) 托收户名可刷脸、电子印章、数字证书在线办结变更为与单位名称一致的托收户名。如使用账密登录而非电子印章流程的,可申报预约至柜面办理。 (2) 原托收户名如为与单位名称一致的托收户,须变更为第三方托收户,须申报预约至柜面办理。 (3) 原托收户名为第三方托收户,须变更为其他第三方托收户,也须申报预约至柜面办理。 (4) 托收日为15-25的整数。 (5) 必须修改其中一项。 (6) 托收方式不可修改,为必须托收。 (7) 核准类信息中单位名称已变更为新单位名称的,专办员刷脸、单位电子印章和证书登录的托收户名将自动反显新的单位名称且不可修改,若不需要更改托收户名请勿提交。 (8) 专办员密码登录的可修改托收户名进行申报提交。 1.3 单位备案类信息变更 (1) 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左侧“菜单”,弹出菜单栏:点击【菜单】—【单位管理】—【单位信息查询】,进入单位信息查询页面。 (2) 点击单位信息查询页面的备案类信息部分右上角的【变更】按钮,进入【备案类信息变更】页面。 (3) 根据单位情况填报备案类信息变更,点击【提交】按钮。 注意事项: (1) 专办员刷脸和账密电子印章流程、单位电子印章和证书登录的用户均可在线办结,专办员账密登录非电子印章流程的需申报后到柜面办结。 (2) 所属行政区域、单位隶属关系、单位经济类型、单位设立时间不允许空白变更。 (3) 须修改其中一项。 2、 单位专办员管理 2.1 单位下其他专办员查询 (1) 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左侧“菜单”,弹出菜单栏:点击【菜单】—【单位管理】—【单位专办员查询】,进入单位专办员管理页面。 (2) 专办员信息包括当前单位下其他专办员的详细信息,当前登录专办员可在线办理其他专办员新增及解除关联的申报。 2.6 专办员关联单位(他人) (1)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左侧“菜单”,弹出菜单栏:点击【菜单】—【单位管理】—【单位专办员管理】,进入单位专办员管理页面。 (2)在【本单位下其他专办员列表】模块点击【新增】按钮,进入【专办员新增关联单位】页面。 (3)输入新专办员的【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及输入【证件号码】。点击【提交】按钮。 注意事项: (1) 此业务只能申报后预约到柜面办结。 (2) 此业务产生申报号,柜面可查询申报信息。 2.7 专办员解除关联(他人) (1)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左侧“菜单”,弹出菜单栏:点击【菜单】—【单位管理】—【单位专办员管理】,进入单位专办员管理页面。 (2)在【本单位下其他专办员列表】中,每一个专办员记录的右侧均有一个【解绑】按钮。点击需解除关联关系的专办员记录对应的【解绑】按钮,即可解除该专办员与该单位的关联关系。 注意事项: (1) 专办员刷脸登录、单位电子印章和证书登录的用户均可在线办结。专办员账密登录的需申报后到柜面办结。 七、职工管理 1、职工账户管理 1.1 职工信息查询 (1)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左侧“菜单”,弹出菜单栏:点击【菜单】—【职工管理】—【职工账户管理】,进入职工账户管理页面。 (2)职工账户管理分为各类职工账户统计及根据不同分类显示缴存职工的账户记录两部分。 (3)点击“公积金开户数”,默认显示当前全部职工的相关信息,不包括已销户职工。 (4)公积金开户数=正常+封存+未生效 (5)点击缴存职工的账户记录表右上角【搜索】按钮,可选择搜索事项,输入关键字进行搜索。 (6)点击缴存职工的账户记录表右上角【导出】按钮,可下载职工清册。 1.2 个人账户设立 (1) 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左侧“菜单”,弹出菜单栏:点击【菜单】—【职工管理】—【职工账户管理】,进入职工账户管理页面。 (2) 选择全部职工数页面的【新增职工】按钮,页面弹出“新设立”和“同城转移”两个Tab页。选择新设立进入职工账户设立页面。 (3) 在页面上点击【添加】按钮,逐笔添加职工信息,或者点击“批量导入”按钮,根据模版导入多笔职工信息。 (4) 专办员确认数据正确后,点击“确定”按钮。 注意事项: (2) 专办员刷脸和账密电子印章流程、单位电子印章和证书登录的用户均可在线办结,专办员账密登录非电子印章流程的需申报后到柜面办结。 (3) 添加后形成的清册,若没有点击提交就退出,清册数据将会被清除。 (4) 批量模版只有第一行有格式,复制粘贴时不要覆盖格式。 1.3 同城转移 (1)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左侧“菜单”,弹出菜单栏:点击【菜单】—【职工管理】—【职工账户管理】,进入职工账户管理页面。 (2)选择全部职工数页面的【新增职工】按钮,页面弹出“新设立”和“同城转移”两个Tab页。选择同城转移进入个人账户同城转移页面。 (3)在页面上点击【添加】按钮,逐笔添加职工信息,或者点击“批量导入”按钮,根据模版导入多笔职工信息。 (4)逐笔添加的,在弹出页面输入个人账号,系统自动查询是否存在已开户信息,存在则直接反显,输入【缴存基数】,选择【是否立即启封】。 (5)专办员确认数据正确后,点击“确定”按钮。 注意事项: (1) 专办员刷脸和账密电子印章流程、单位电子印章和证书登录的用户均可在线办结,专办员账密登录非电子印章流程的需申报后到柜面办结。 (2) 个人缴存基数必须手动输入,不能超出缴存基数上(下)限(参数),且保留两位小数。 (3) 如果状态为免缴,新缴存基数大于下限(参数),则默认办理免缴恢复。 (4) 添加后形成的清册,若没有点击提交就退出,清册数据将会被清除。 (5) 批量模版只有第一行有格式,复制粘贴时不要覆盖格式。 1.4 个人账户封存 (1)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左侧“菜单”,弹出菜单栏:点击【菜单】—【职工管理】—【职工账户管理】,进入职工账户管理页面。 (2)选择“正常的查看详情”,展示正常缴存个人账户页面。 (3)在页面上勾选待封存的职工,或者点击“批量导入”按钮,根据模版导入多笔职工信息,点击“封存”按钮,进入【个人账户封存确认】页面。 (4)专办员确认【个人账户封存确认】数据正确后,点击“确定”按钮。 注意事项: (1) 专办员刷脸和账密电子印章流程、单位电子印章和证书登录的用户均可在线办结,专办员账密登录非电子印章流程的需申报后到柜面办结。 (2) 封存年月判断规则:立即生效。 (3) 批量模版只有第一行有格式,复制粘贴时不要覆盖格式。 1.5 个人账户启封 (1)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左侧“菜单”,弹出菜单栏:点击【菜单】—【职工管理】—【职工账户管理】,进入职工账户管理页面。 (2)选择“封存的查看详情”,展示已封存的个人账户页面。 (3)在页面上勾选待启封的职工,或者点击“批量导入”按钮,根据模版导入多笔职工信息,点击“启封”按钮,进入【个人账户启封确认】页面。 (4)专办员确认【个人账户启封确认】数据正确后,点击“确定”按钮。 注意事项: (1) 专办员刷脸和账密电子印章流程、单位电子印章和证书登录的用户均可在线办结,专办员账密登录非电子印章流程的需申报后到柜面办结。 (2) 启封年月判断规则:立即生效。 (3) 批量模版只有第一行有格式,复制粘贴时不要覆盖格式。 1.6 集中封存 (1)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左侧“菜单”,弹出菜单栏:点击【菜单】—【职工管理】—【职工账户管理】,进入职工账户管理页面。 (2)选择“封存的查看详情”,展示已封存的个人账户页面。 (3)在页面上勾选待集中封存的职工,或者点击“批量导入”按钮,根据模版导入多笔职工信息,点击“集中封存”按钮,进入【集中封存确认】页面。 (4)专办员确认【集中封存确认】数据正确后,点击“确定”按钮。 注意事项: (1) 专办员刷脸和账密电子印章流程、单位电子印章和证书登录的用户均可在线办结,专办员账密登录非电子印章流程的需申报后到柜面办结。 (2) 如职工已确定离开本单位,封存后应及时办理集中封存,集中封存的职工将不在单位下显示。 (3) 批量模版只有第一行有格式,复制粘贴时不要覆盖格式。 1.7 个人账户生效前信息变更 (1) 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左侧“菜单”,弹出菜单栏:点击【菜单】—【职工管理】—【职工账户管理】,进入职工账户管理页面。 (2) 选择“未生效的查看详情”,展示待生效状态的个人账户页面。点击待变更信息的职工记录后的“变更”按钮,进入【生效前信息变更】页面。 (3) 根据需要修改变更信息,点击“变更”按钮。 注意事项: (1) 专办员刷脸和账密电子印章流程、单位电子印章和证书登录的用户均可在线办结,专办员账密登录非电子印章流程的需申报后到柜面办结。 (2) 个人账户正在校验中的,不可办理此业务。 1.8 个人免缴恢复正常缴存比例 (1) 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左侧“菜单”,弹出菜单栏:点击【菜单】—【职工管理】—【职工账户管理】,进入职工账户管理页面。 (2) 选择“免缴的查看详情”,展示个人免缴的账户信息页面。 (3)在页面上勾选待免缴恢复的职工,或者点击“批量导入”按钮,根据模版导入多笔职工信息,点击“免缴恢复”按钮,进入【免缴恢复确认】页面。 (4)专办员确认【免缴恢复确认】数据正确后,点击“确定”按钮。 注意事项: (1) 专办员刷脸和账密电子印章流程、单位电子印章和证书登录的用户均可在线办结,专办员账密登录非电子印章流程的需申报后到柜面办结。 (2) 批量模版只有第一行有格式,复制粘贴时不要覆盖格式。 2、缴存基数管理 2.1 缴存基数调整情况查询 (1) 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左侧“菜单”,弹出菜单栏:点击【菜单】—【职工管理】—【缴存基数管理】,进入缴存基数管理页面。 (2) 选择“已调基数的查看详情”,显示职工已调基数情况,不能进行个人缴存基数调整操作。 (3) 选择“未调基数的查看详情”,显示未调基数职工的相关信息,可办理个人缴存基数调整。 注意事项: (1) 正常职工人数=已调基数职工+未调基数职工。 2.2 缴存基数调整 (1) 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左侧“菜单”,弹出菜单栏:点击【菜单】—【职工管理】—【缴存基数管理】,进入缴存基数管理页面。 (2) 选择“未调基数的查看详情”,展示未调基数职工的相关信息。 (3)在页面上勾选并录入待调整基数职工的工资,或者点击“批量导入”按钮,根据模版导入多笔职工信息,点击“调整基数”按钮,进入【调整基数确认】页面。 (4)专办员确认【调整基数确认】数据正确后,点击“确定”按钮。 注意事项: (1) 专办员刷脸和账密电子印章流程、单位电子印章和证书登录的用户均可在线办结,专办员账密登录非电子印章流程的需申报后到柜面办结。 (2) 每个人每个公积金年度只能调整一次,请谨慎办理。 (3) 不能超出缴存基数上(下)限(参数),且保留两位小数。 (4) 如果状态为免缴,新缴存基数大于下限(参数),则默认办理免缴恢复。 (5) 缴存基数调整前后不能相同。 (6) 批量模版只有第一行有格式,复制粘贴时不要覆盖格式。 八、业务管理 1、申报|办理 1.1汇补缴事项 1.1.1 汇缴 (1) 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左侧“菜单”,弹出菜单栏:点击【菜单】—【业务管理】—【申报|办理】,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2) 点击【汇补缴事项】—【汇缴】,进入【汇缴】页面。系统验证是否存在已登记未入账信息,如存在提示“汇缴登记信息已存在,请勿重复汇缴“,如没有在途记录则自动反显【单位账号】、【单位名称】、【汇缴年月】。 (3) 专办员点击“汇缴计算”按钮,计算出【汇缴人数】及【汇缴金额】,并选择【交款方式】。 (4) 点击【清册查询】按钮可查看本次汇缴的职工名单信息。点击“提交”按钮。 (5) 【汇缴登记确认】页面反显汇缴登记信息,点击“确认”按钮。 注意事项: (1) 专办员刷脸和账密电子印章流程、单位电子印章和证书登录的用户均可在线办结,专办员账密登录非电子印章流程的需申报后到柜面办结。 (2) 在线办结方式的汇补缴登记实行异步处理,点击“汇缴计算”后,需要关闭页面重新登录才能看到试算结果。 (3) 异步处理生成登记号之前可通过点击单位缴存记录的【登记中查看】按钮查看业务办理进度。 (4) 该业务仅作汇补缴登记,业务办理完成不代表入账。 (5) 在线办结不能选择现金、支票、其他缴存方式,需要预约到指定的银行网点办理。 1.1.2 补缴往月 (1) 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左侧“菜单”,弹出菜单栏:点击【菜单】—【业务管理】—【申报|办理】,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2) 点击【汇补缴事项】—【补缴往月】,进入【补缴往月】页面。系统自动反显【补缴截止年月】,专办员手动输入【补缴开始年月】,点击“补缴金额计算”按钮,计算出【汇缴人数】及【汇缴金额】,并选择【交款方式】。 (3) 点击【清册查询】按钮可查看本次汇缴的职工名单信息。点击“提交”按钮。 (4) 【汇缴登记确认】页面反显汇缴登记信息,点击“确认”按钮。 注意事项: (1) 专办员刷脸和账密电子印章流程、单位电子印章和证书登录的用户均可在线办结,专办员账密登录非电子印章流程的需申报后到柜面办结。 (2) 秒批办理的汇补缴实行异步处理,点击”汇缴计算“后,需要关闭页面重新登录才能看到试算结果。 (3) 异步处理生成登记号之前可通过点击单位缴存记录的【登记中查看】按钮查看业务办理进度。 (4) 该业务仅作汇补缴登记,业务办理完成不代表入账。 (5) 单位存在多个不连续汇缴的区间段时,系统将按照从后往前的顺序反显可补缴往月区间段。 (6) 在线办结不能选择现金、支票、其他缴存方式,需要预约到指定的银行网点办理。 (7) 该业务仅限办理三年内的补缴,超过三年的需前往柜面办理。 1.1.3 少缴补缴(新) (1) 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左侧“菜单”,弹出菜单栏:点击【菜单】—【业务管理】—【申报|办理】,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2) 点击【汇补缴事项】—【少缴补缴】,进入【补缴往月】页面。 (3) 点击界面右上角的【添加】按钮,在【少缴补缴】新增页面中录入须补缴职工的【个人账号】,系统自动反显该个人账号对应的【姓名】,专办员继续录入需要为该职工补缴的【补缴金额】,选择【补缴起始年月】及【补缴终止年月】,点击“确定”按钮。 (4) 专办员在添加完所有需要少缴补缴的职工记录后,在【个人信息】页面点击【提交】按钮,进入【补缴方式确认】页面。 (5) 专办员确认交款方式、是否为执法补缴后,点击【确认】按钮。 注意事项: (1) 任意登录方式选择电子印章流程的均可在线办结,未使用电子印章流程的需申报后到柜面办结。 (2) 单笔补缴明细的时间区间不可跨公积金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 (3) 同一人可同时录入多笔补缴明细,但同一月份只允许一笔补缴,不能重复交叉时段补缴。 (4) 最早补缴时间不得早于2009年5月。 (5) 补缴金额不得超过应缴限额。 (6) 在线办结不能选择现金、支票、其他缴存方式,需要预约到指定的银行网点办理。 1.1.4 退缴(不见面审批业务) (1)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左侧“菜单”,弹出菜单栏:点击【菜单】—【业务管理】—【申报|办理】,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2)点击【汇补缴事项】—【退缴】,进入【退缴】页面。系统自动反显【托收户名】、【托收账号】、【托收银行】和【托收方式】,直接点击“提交”按钮。 (3)进入退缴申请信息编辑页面:输入【申请原因】、【登记号】、【登记日期】。此处信息对应需要办理退缴业务的汇缴业务登记号和登记日期,以及【添加】需要办理退缴的职工信息及退缴金额、起始年月和终止年月。 (4)点击【本地上传】按钮,上传本次业务申请所须提交的申请资料,点击【确定】按钮。 注意事项: (1)此业务为不见面审批业务,可在线提交申请资料,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审核其申请材料有在线返回审批结果。 (2)此业务需自行下载申请表,填报后上传电子图片提交柜员审核。 1.1.5 跨单位补缴(不见面审批) (1)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左侧“菜单”,弹出菜单栏:点击【菜单】—【业务管理】—【申报|办理】,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2)点击【汇补缴事项】—【跨单位补缴】,进入【跨单位补缴】页面。系统自动反显【托收户名】、【托收账号】、【托收银行】和【托收方式】,直接点击“立即办理”按钮。 (3)进入跨单位补缴申请信息编辑页面:点击【新增】按钮,添加跨单位补缴人员信息:输入【个人账号】,系统自动反显对应的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输入【金额】、【起始年月】、【终止年月】。点击【确定】按钮。 (4)点击【本地上传】按钮,上传本次业务申请所须提交的申请资料,点击【确定】按钮。 (5)如果为执法补缴,请选择“是”。 (6)点击【确定】按钮,提交跨单位补缴申请流程。 注意事项: (1)此业务为不见面审批业务,可在线提交申请资料,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审核其申请材料有在线返回审批结果。 (2)此业务需自行下载申请表,填报后上传电子图片提交柜员审核。 (3) 单位未绑定托收账户/未签订托收协议,请先在该平台办理账户绑定及签订托收协议,或前往柜台办理此业务。 1.2 缴存调整事项 1.2.1 个人免缴(不见面审批) (1)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左侧“菜单”,弹出菜单栏:点击【菜单】—【业务管理】—【申报|办理】,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2)点击【缴存调整事项】—【个人免缴】,进入【个人免缴】页面。 (3)点击【新增免缴职工】按钮,进入新增免缴职工页面。点击【新增】按钮,将本次需要办理个人免缴业务的员工,逐一添加。 (4)新增完个人免缴业务的员工信息后,请上传办理业务所要求提供的电子材料。 (5)点击【提交】按钮。 注意事项: (1)此业务为不见面审批业务,可在线提交申请资料,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审核其申请材料有在线返回审批结果。 (2)此业务需自行下载申请表,填报后交柜员审核。 1.2.2 单位缓缴/提前恢复缴存(不见面审批业务) 1.2.2.1 单位缓缴 如该单位当前未处于单位缓缴有效期内,点击【单位缓缴/提前恢复缴存】进入页面,则是进入申请【单位缓缴】页面。 (1) 登录首页,点击界面左侧“菜单”,弹出菜单栏:点击【菜单】—【业务管理】—【申报|办理】,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2) 专办员点击【缴存调整事项】—【单位缓缴/提前恢复缴存比例】,进入单位的【单位缓缴】页面。 (3) 系统自动反显申请单位的【申请事项名称】、【申请原因】,专办员选择【申请期限】,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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